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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伽师县克孜勒苏乡2025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单位:伽师县水管总站编制单位:新疆疆南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喀什地区伽师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喀什地区伽师县克孜勒苏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30村支渠和35村支渠共2条支渠,改造总长度6.26公里,渠道全断面采用混凝土现浇防渗。配套新建节制分水闸20座、分水闸44座、农桥15座、连接段1座及测流桥2座等渠系建筑物82座。为满足施工运输需求,沿渠道布设临时施工道路3.37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9.7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82公顷,临时占地3.90公顷。工程建设包括土方开挖与回填、混凝土浇筑、砂砾石垫层铺设及原渠道拆除等,土石方挖填总量5.98万立方米,借方1.91万立方米,弃方0.81万立方米。施工期间实施了土地平整、表土剥离与回覆等工程措施,并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限制性彩条旗限界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当地灌溉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