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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诺泊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胶带、1万吨保鲜缠绕膜自动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特种胶带、1万吨保鲜缠绕膜自动化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诺泊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聊城市阳谷经济开发区西部工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投资15500万元,利用现有土地49亩,新建车间四座,建筑面积分别为4000、6500、4500和8500平方米,原料罐区一座,循环水池一座,购置压敏胶自动生产线10套,调和搅拌罐10套,储胶罐10台,涂布机10台,分切机20台,保鲜缠绕膜生产线5台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2万吨特种胶带、1万吨保鲜缠绕膜。企业在建项目为“年产2万吨逆反射新材料及300万个精裱盒自动化制造项目”,无现有已投产项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诺泊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厚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山东诺泊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项目工程分析,找出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污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建设单位应改进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
② 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③ 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④ 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⑤ 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⑥ 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诺泊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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