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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含锌二次资源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含锌二次资源利用项目
地点: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园区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21.046″,北纬29°46′8.810″)
建设单位: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苗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含锌二次资源利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pdf 30.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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