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加氢项目——配套公辅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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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加氢项目————配套公辅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加氢项目————配套公辅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石化六路4008号

三、建设单位: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生产装置为150万吨/年芳烃加氢装置(含产品精制工序)、4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60000Nm3/h制氢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外围辅助设施。年生产时数为8000小时。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建设项目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学校、医院、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内进行。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项目的建设;2)在了解项目概况后,对项目可能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意见;3)在保证采取合理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4)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九、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文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463928561@qq.com

附报告书和公参本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nhHd9xdX7ArzcB1LqwzuA?pwd=i1c8 提取码: i1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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