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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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

项目地址:增城区仙村镇朱仙路以西、广州皇朝御苑酒店以北、九梅岭以东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增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单位:广州增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单位:暨南大学

修复施工单位: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修复效果评估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修复效果评估内容:①清挖后基坑侧壁和坑底效果评估;②筛上物堆体抽样计量估算审核;③疑似污染土堆体效果评估;④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⑤侧壁放坡土堆体效果评估。

修复污染物:六价铬

风评工作量:本地块土壤修复范围总面积约为3906.7m2,垂向上分七层,分别是第一层(0~0.5m)、第二层(0.5-1.0m)、第三层(1.0-2.0m)、第四层(2.0-3.0m)、第五层(3.0-4.0m)、第六层(4.0-6.0m)、第七层(6.0-7.0m),各土壤层需修复的污染土方量共7200.55m3。

实际工作量:污染源经5个批次清挖后,最终形成1个基坑,最大投影面积为3977.57m2,整个开挖过程形成的47处侧壁、9处坑底、4处疑似污染土堆体和2处侧壁放坡土(含清洁土,由于未对污染区域扩挖后的侧壁进行采样验收,遂需对侧壁放坡土进行采样验收,但该类土与清洁土混合堆放,无法区分,因此将含放坡土的2个清洁土堆全部视为需验收的侧壁放坡土堆体)堆体需要验收,清挖深度为0-7m,清挖污染土方量7387.15m3(实方),疑似污染土方量2568.77m3(实方),侧壁放坡土(含清洁土)3278.82m3(实方)。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开通会员可解锁*,受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增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承担了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3月完成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

调查阶段在地块内采集了土壤、地下水、底泥和地表水样品,结果表明各类介质样品所测指标中仅土壤六价铬存在超评价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情况。

根据超筛点位数量和污染深度,地块内污染共分七个层次(0-7.0m),根据各层次超筛范围划定地块污染范围,叠加后总污染范围投影面积为3906.7m2。

综上所述,地块内土壤存在超筛情况,下一阶段需对超筛选值的污染物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为土壤六价铬。

风险评估结果

*开通会员可解锁*,受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委托,暨南大学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通过进行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和风险表征等环节,编制了《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3月完成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

风险评估工作表明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地块内土壤六价铬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不可接受,需对污染土壤进行风险管控和修复。

六价铬土壤修复目标值经多重考虑最终确定为3.0mg/kg,总风险管控和修复范围地表投影面积为3906.7m2,最大深度为7.0m,共划分为七层,需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污染土方量共7200.55m3。

二、修复施工情况

1.修复施工方案与修复技术路线

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受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地块的修复施工工作,同月委托广东省中环协节能环保产业研究院对拟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污染土壤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其编制的鉴别报告于3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会,结果表明地块内的污染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3月27日,鉴别报告完成了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公示。

修复技术路线:六价铬污染土壤分区分层进行清挖,经过筛分后,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通过皮带机与生料线原料一起送入生料辊压机,粉磨后进入均化库,再由提升斗提送入窑内煅烧。

方案备案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完成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工作。后因地块进出场临时道路与局部浅层污染土、疑似污染土范围有重合,重合区域的清挖顺序由原先的分层清挖调整为留到最后再清挖,涉及污染土壤清挖顺序的调整,同时本项目的污染土壤终端处置单位调整为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需要对方案进行变更。*开通会员可解锁*《修复方案(变更)》完成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工作。

2.修复施工情况

开工令取得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修复施工单位将《修复方案》纸质版提交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4月11日取得了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

现场清挖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清挖工作,至6月6日完成本项目所有污染土的清挖工作。项目实际清挖土壤总清挖方量为13234.74m3(实方),其中污染土方量7387.15m3(实方),疑似污染土方量2568.77m3(实方),清洁土方量3278.82m3(实方)。经清挖后基坑坐标测量复核,地块清挖范围和工程量略大于风险评估和修复方案工程量,满足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要求。

污染土外运处置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污染土外运工作,至6月11日完成所有污染土的外运工作。污染土共计外运11736.2吨(以接收单位计量数(地磅过磅单)为准),共外运污染土372车次。污染土处置单位为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六价铬污染土通过皮带机与生料线原料一起送入生料辊压机,粉磨后进入均化库,再由提升斗提送入窑内煅烧。6月14日地块污染土全部完成处置。

废水处置情况:共收集处置废水量约486m3,处置合格后回用于修复施工过程。

危废处置情况:共计产生废水处理污泥0.416吨,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按规范转移至广州市上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修复施工总结

本项目已完成风险评估和修复方案中确定的所有污染土的清挖工作,基坑各侧壁和坑底均经效果评估检测合格,表明修复施工单位已将地块内基坑污染土壤清挖干净,完成既定的修复任务。

三、环境监理实施情况

1.环境监理方案及备案

*开通会员可解锁*,受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承担了地块的环境监理工作,该单位随即成立了项目环境监理项目部,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参加修复方案技术交底会议等工作,编制了《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方案》。3月31日《环境监理方案》完成备案工作,之后又因《修复方案》进行变更,《环境监理方案》也随之变更,完善后的《环境监理方案(变更)》于4月30日完成备案工作。

2.项目实施前环境监理

项目实施前文件审核情况:项目正式开工前,监理单位对修复施工单位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结论为各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施情况,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到位可有效减少本项目工程的环境污染,4月8日修复施工单位已完成开工前全部内业工作,4月10日环境监理单位进行了验收,遂于4月11日颁发开工令。

3.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情况

清挖施工现场监理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基坑支护环节、污染土壤清挖环节等进行全程跟踪旁站。清挖过程中,修复施工单位按《修复方案》进行清挖,总清挖土方量13234.74m3(实方),清挖污染土壤总量略大于风险评估及修复方案中确定的工程量,修复工程量与风险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要求的修复工程量相符。

二次污染防治情况:经核查,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二次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

污染土转运及处置情况:本项目污染土外运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1日,共计外运污染土11736.2吨(以接收单位计量数(地磅过磅单)为准),污染土壤处置去向与《修复方案(变更)》一致,六价铬污染土通过皮带机与生料线原料一并送入生料辊压机,粉磨后进入均化库,再由提升斗提送入窑内煅烧。6月14日地块污染土全部完成处置。

4环境监理监测情况

项目修复过程中,监理单位组织对现场废水处理区清水池进行6个批次的采样检测,废水均满足回用标准,废水均用于现场回用。

在修复范围上游布设1个监测井,下游布设2个监测井,共进行了4次采样,结果表明仅pH和浊度存在超标情况,初步判断与相邻场地正在进行的建设活动有关。

在厂界四周与环境敏感点共设置6个大气采样点,均进行了6次采样工作,在污染土处理车间旁的尾气排放口设置1个采样点,进行了4次采样工作。大气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未超出标准值,表明修复过程对周边的大气环境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在场区四周和附近敏感点共布置6个噪声监测点,均进行了6次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要求,修复施工期间未出现周边群众对施工噪声的投诉,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较小。

5.环境整改情况

修复施工过程中共签发整改通知单5份,内容包括:二次污染防治问题以及安全问题等,均已整改完毕并完成复核。

6.环境监理总结

环境监理日志82份,环境监测报告6份,会议纪要10份,监理工作联系单6份。

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已按风险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中确定的污染范围完成全部污染土壤清挖及外运修复工作。现阶段技术资料已按要求整理,相关检测资料,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现阶段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采取了各种污染控制措施,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污染。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已完成,同意修复施工单位申请效果评估验收。

四、效果评估范围和时间

1.效果评估范围

(1)清挖后基坑侧壁和坑底效果评估;(2)筛上物堆体抽样计量估算审核;(3)疑似污染土堆体效果评估;(4)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⑤侧壁放坡土堆体效果评估。

上述内容中筛上物堆体经抽样估算无需进行效果评估采样,因此整个效果评估过程仅需对基坑侧壁和坑底、疑似污染土堆体、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和侧壁放坡土进行采样验收。

2.污染物及修复目标值

地块内污染物为土壤六价铬,其修复目标值为3mg/kg,与其在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一致。

3.效果评估验收时间

地块基坑清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6日,按照初次采样方案的基坑采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12日和6月1日、5日、10日,疑似污染土堆体采样时间为4月27日和6月10日,潜在二次污染区验收采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后续报告第一次评审时专家提出坑底面和疑似污染土布点采样存在均匀性不够的问题,同时污染区域外扩1.5m后的侧壁也未进行验收,遂进行了补充采样,基坑底采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3-24日,疑似污染土堆体采样时间为7月25日和8月2日,侧壁放坡土采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7-28日和8月2-6日(污染区域扩挖后的侧壁随着清洁土的开挖消失,遂只能以侧壁放坡土的采样结果来表征未验收侧壁的土壤环境质量)。

五、效果评估情况

整个效果评估阶段通过八个批次完成了基坑侧壁、坑底、疑似污染土堆体、潜在二次污染区域以及侧壁放坡土的采样验收工作,其中前六个批次为根据初次采样方案进行,后两个批次则依据补充采样方案进行。

1.根据初次采样方案的样品采集情况

地块经5个批次的清挖最终形成1个基坑,开挖过程形成的47处侧壁、9处坑底、4处疑似污染土堆体和8个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原本10个,疑似污染土暂存区因其堆体验收合格无需再进行验收,侧壁放坡土(含清洁土)堆场因其堆体在初次采样方案未纳入布点采样对象,后续对侧壁放坡土进行补充采样,根据结果确定是否需对该堆场采样)需要验收,共采集123个样品(不含现场平行),其中基坑侧壁样品62个,坑底样品28个,疑似污染土样品8个,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样品25个,检测指标均为六价铬,采集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第一批次)、5月12日(第二批次)、6月1日(第三批次)、5日(第四批次)、10日(第五批次)和7月14日(第六批次)。

基坑:基坑经一次清挖成型,未出现因验收不合格而进行扩挖的情况,第一批次清挖后基坑需验收侧壁10条,坑底3个面,采集侧壁样品20个,坑底样品9个;第二批次清挖后基坑需验收侧壁12条,坑底1个面,采集侧壁样品8个,坑底样品5个;第三批次清挖后基坑需验收侧壁10条,坑底1个面,采集侧壁样品11个,坑底样品4个;第四批次清挖后基坑需验收侧壁8条,坑底2个面,采集侧壁样品15个,坑底样品6个;第五批次清挖后基坑需验收侧壁6条,坑底2个面,采集侧壁样品8个,坑底样品4个。采样工作在前五个批次完成。

筛上物堆体:清挖过程中共形成1处筛上物堆体,方量约997.87m3(测方),监理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筛上物附着土进行抽样计量,抽选了2个附着土比较多的区域,区域1、2土壤附着量经折算后分别为25.82kg/100m3和27.40kg/100m3,均小于100kg/100m3,因此不需要将筛上物附着的土壤纳入效果评估。

疑似污染土堆体:清挖过程中共形成4处疑似污染土堆体,分成2次进行采样,第一次(属第一批次)在2处疑似污染土堆体共采集了5个样品,验收合格后疑似污染土全部转入清洁土暂存区,第二次(属第五批次)在2处疑似污染土堆体共采集了3个样品,验收合格后在疑似污染土堆场暂存。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针对8个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施工现场道路(不含基坑内临时道路)、污染土处理车间、尾气处理设施区域、废水处置区、洗车池、地磅、筛上物冲洗存放区以及场内短驳运输车临时装土区)进行采样,共布设25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1个单点样品或九混一样品,合计25个土壤样品,在第六批次完成。

2.补充采样的样品采集情况

针对基坑底面第一至五批次采样布点均匀性不够的问题,在基坑成型后的9个留存坑底面(L1-1②、L1-1③、L2-1、L2-2、L3-1、L3-2、L5、L6和L7)进行网格均匀化布点采样,划分的每个单元均进行九混一采样,共采集28个坑底样品,检测指标均为六价铬。采集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3-24日(属第七批次)。

针对疑似污染土堆体在第一、五批次布点均匀性不够的问题,将4处疑似污染土堆体划分为8个采样单元,在每一采样单元内使用挖机随机开槽,从单元所在堆体顶部挖至底部,并在开槽面的上、中和下部各设1个分样点,在分样点采集样品进行混合均匀后以四分法取样装袋,共采集8个疑似污染土样品,检测指标均为六价铬,采集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和8月2日(属第七批次)。

针对侧壁放坡土在前6个批次未采集的问题,由环境监理单位出具确认书明确该类土的暂存位置,该类土共2堆,均按照每个采样单元代表方量不大于50m3的要求划分采样单元,土堆1方量2862.68m3,划分为59个采样单元,因堆高形状和采样工具取样深度限制问题,部分单元进行了加密,共采集了88个样品,土堆2方量1130.16m3,划分23个采样单元,采集了23个样品,合计111个样品,检测指标均为六价铬,采集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7-28日(属第七批次)和8月2-6日(属第八批次)。

3.效果评估检测情况

(1)基坑清挖效果评估

根据初次采样的基坑样品检测结果、坑底补充采样样品检测结果以及侧壁放坡土样品检测结果,三者样品均低于地块的修复目标值,表明基坑污染清挖已达到设计修复目标。

(2)疑似污染土效果评估

根据样品检测结果,疑似污染土所有监测单元目标污染物浓度均已低于修复目标值。

(3)筛上物抽样计量估算审核

清清挖过程中共形成1处筛上物堆体,方量约997.87m3(测方),监理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筛上物附着土进行抽样计量,抽选了2个附着土比较多的区域,区域1、2土壤附着量经折算后分别为25.82kg/100m3和27.40kg/100m3,均小于100kg/100m3,因此不需要将筛上物附着的土壤纳入效果评估。

(4)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

根据样品检测结果,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已检测指标均低于相应的修复目标值,表明修复过程未对地块及周边造成明显二次污染。

(5)侧壁放坡土效果评估

根据样品检测结果,侧壁放坡土所有监测单元目标污染物浓度均已低于修复目标值,侧壁放坡土(含清洁土)堆场也无需再作为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采样验收。

(6)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情况

地块内污染土外运时间为5月2日-6月11日,共外运污染土11736.2吨(入水泥厂重量)。污染土处置单位为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污染土壤进厂后卸入料坑中后,经行车抓斗抓料入仓,通过板喂皮带称精准计量后,通过皮带机与生料线原料一起送入原料粉磨,粉磨后的物料经专用泵送管道泵送至混合泵送车间喂入水泥窑中进行高温煅烧。6月18日,该公司出具了《GZZC0801地块(三期)污染土壤处置完工说明》,地块内污染土壤已于6月14日完成了处置。

4.效果评估总体结论

通过收集、审核修复工程的相关文件与资料,结合人员访谈、现场勘察、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估采样,GZZC0801地块(三期)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清挖工程量略大于风险评估工程量,经清挖处置后达到风险评估修复目标,地块内污染源已得到清除,完成了预定的修复任务,地块未来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进行再开发利用,建议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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