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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故将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汕头市京华塑胶有限公司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万吉北东街2号的“汕头市京华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第二次扩建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调试。特此公示!
联系人:耿新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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