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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峰豪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3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峰豪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单位拆除现有搅拌楼、筒仓、皮带输送机,在原址上新建一套180型混凝土搅拌楼,根据设备选型重新建设筒仓、皮带输送机等。使用原辅材料:碎石、沙、煤灰、水泥、减水剂等。通过计量、投料、搅拌、出料、检验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30万方混凝土产能。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石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报告 - 峰豪混凝土.pdf 4.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987.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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