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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拓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验收意见、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验收意见.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pdf 150.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pdf 27.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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