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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方德汽车内饰新材料与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及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清湖厂区)搬迁项目(一期)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方德汽车内饰新材料与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及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清湖厂区)搬迁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深巷深南路142号
建设内容:东莞方德汽车内饰新材料与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及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清湖厂区)搬迁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深巷深南路142号。*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了《东莞方德汽车内饰新材料与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编号:东环建〔2024〕2150号);*开通会员可解锁*为了方便管理,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将方德清湖厂区搬迁至方德深巷厂区,编制了《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清湖厂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编号:东环建〔2025〕3513号);方德清湖厂区搬迁至方德深巷厂区后,整个厂区环评审批内容为:年加工生产泡绵727吨、火焰复合产品3000吨、汽车内饰产品3000吨、汽车头枕200吨、汽车门板扶手200吨、汽车中控扶手100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1000吨;占地面积为20000m2,建筑面积为54599.23m2。东莞方德汽车内饰新材料与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及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清湖厂区)搬迁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领取排污许可证(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61715B001W)。根据企业投产计划东莞方德汽车内饰新材料与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及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清湖厂区)搬迁项目审批生产设备分期投产。
竣工日期:东莞方德汽车内饰新材料与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及东莞方德泡绵制品厂有限公司(清湖厂区)搬迁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已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明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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