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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武宁县应急救治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宁县应急救治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武宁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武宁县豫宁南大道与锦城大道交汇处(武宁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南侧)
公示内容:武宁县应急救治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甘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武宁县应急救治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6.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武宁县人民医院验收意见.pdf 3.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446.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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