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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甘霖镇凤凰窠水库建设单位: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建设地点:绍兴市嵊州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主要对凤凰窠水库进行系统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对大坝坝面及坝顶清表护砌加固,调整坝坡坡度,实施坝体及坝基防渗灌浆处理;提升溢洪道结构,新建控制段导水墙及泄槽底板;改造输水建筑物,封堵原有隐患涵洞,新建非开挖定向钻隧洞;新建长约761米的防汛道路及配套排水边沟;增设水库管理房、水位尺、白蚁防治设施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含位移沉降测点、测压管等)。工程同步实施坝体排水沟、道路排水系统及透水砖铺装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间采取密目网苫盖及临时排水沟等临时防护。项目总占地面积1.42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80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及商购借方实现平衡,无弃方。项目旨在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升防洪灌溉及供水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