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泰兴市博凯塑料制品厂汽车塑料内饰件项目(一阶段)及配套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汽车塑料内饰件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泰兴市分界镇沿界村;
建设单位:泰兴市博凯塑料制品厂;
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2月20日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