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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高要区新桥镇新明兴塑料加工场对《高要区新桥镇新明兴塑料加工场年产410吨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高要区新桥镇新明兴塑料加工场年产410吨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要区新桥镇新明兴塑料加工场年产410吨塑料袋项目;
2)建设单位:高要区新桥镇新明兴塑料加工场;
3)建设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新江一区百丈邓村厂房D区2仓;
4)项目类别:C2923塑料丝、绳以及编织品制造;
5)项目性质:迁扩建
6)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搬迁后仍从事塑料袋生产。生生产原料种类、生产工艺、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保持不变,新增塑料袋30吨/年,塑料袋年产量增加至410吨。迁扩建后项目劳动定员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工作时间为280天/年,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夜间不生产,不设备用发电机。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要区新桥镇新明兴塑料加工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新江一区百丈邓村厂房D区2仓
环评单位: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高要区新桥镇新明兴塑料加工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tIPcxH6C3JvhvfFAMrqVA 提取码: tn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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