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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单位对“增城区中新镇坑贝水桥梁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项目坑贝陂现状15孔共50m宽,净宽42m,底高程12.74m,不能满足20年一遇防洪要求,本重建工程包括的主要建筑物有:拦河闸、左岸灌溉取水闸、两岸连接交通桥等建筑物。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2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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