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广昌县水南圩乡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昌县水南圩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赣州立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抚州市广昌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广昌县水南圩乡,涉及方村、瑶前村、陈庄村及大庄下村四个地块,总占地面积3.6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升级改造茶树菇加工棚24140.5平方米、新建农产品加工棚453.70平方米;配套建设500亩水稻制种基地及200亩有机水稻基地,实施农田整理,修建机耕路、机耕桥、水渠、水坝及挡土墙等基础设施;新建烤烟房8座;购置旋耕机、播撒机、收割机等农机设备;建设生态停车位及充电桩。项目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雨水管网布设、矩形盖板排水沟修建及撒草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间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防尘网苫盖。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当地特色农业种植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