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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锅炉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洪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8.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沈阳市辽中区龙口泉酒厂锅炉改建项目验收意见及其他情况说明.pdf 207.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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