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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叩官镇崖头村花卉育苗大棚项目建设单位:五莲县叩官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山东水安水土保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日照市五莲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崖头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连栋温室大棚4座,单座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及看护房。项目总占地面积0.6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53公顷,临时占地0.14公顷。工程建设包括大棚主体钢结构安装、覆盖材料铺设、内部灌溉系统、电力设施及厂区道路硬化等。施工期间实施了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并在周边栽植绿化苗木及播撒草籽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对裸露土方采取防尘网苫盖和洒水降尘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形成规模化花卉育苗生产能力,优化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