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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燕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燕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安上新路25号2号楼3楼整层及楼顶部分区域
建设单位:东莞市燕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880m2,设计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36吨,验收时实际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36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燕宇 (迁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意见-公示版.pdf 1.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燕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14.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燕宇 (迁扩建)项目(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公示版.pdf 593.4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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