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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湖北金画廊木业有限公司湖北金画廊木业门窗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金画廊木业门窗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长岗村五组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邱柏林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湖北金画廊木业有限公司-湖北金画廊木业门窗加工项目验收报告表.pdf 5.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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