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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鑫轩塑胶模具加工厂(新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东莞市虎门鑫轩塑胶模具加工厂(新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鑫轩塑胶模具加工厂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民昌路31号109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鑫轩塑胶模具加工厂
建设内容: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24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邓树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46358298@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虎门鑫轩塑胶模具加工厂(新建)验收报告.doc 10.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鑫轩验收监测.pdf 341.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南栅 鑫轩).docx 26.8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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