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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博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南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南苑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四层框架结构社区综合服务楼,总建筑面积约2990平方米,内部设置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养老托幼设施及多功能会议室等功能区。同步实施室外给排水、供电供热、消防安防系统以及场地硬化、绿化景观和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35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4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保护、临时苫盖、洒水降尘及排水沟疏导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与基层治理能力,打造标准化综合性社区服务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