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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家庄杰克化工有限公司 4,6-二羟基嘧啶及螯合剂系列产品综合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杰克化工有限公司 4,6-二羟基嘧啶及螯合剂系列产品综合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石家庄杰克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西部片区石家庄杰克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利用厂区内现有车间(102车间、反应车间、酸化车间、金属盐车间、铁盐车间)进行建设,对于4,6-二羟基嘧啶产品而言主要是在现有车间增加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以达到增加产能的目的;对于螯合剂系列产品而言主要是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原间歇生产改造成连续生产工艺,以达到扩能目的,新增相关主要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年产10000t/a4,6-二羟基嘧啶及20万t/a螯合剂系列产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王令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报告.pdf 75.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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