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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兴佳洁日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潍坊兴佳洁日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昌乐县乔官镇陶家庄村西300米路南建设单位:潍坊兴佳洁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35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仓库2座,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危废库1座,建筑面积15平方米;项目实际购置了吹膜机、制袋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共计53台(套)。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吨塑料袋的生产能力(普通塑料袋1500t/a,单面厚度大于0.025mm,可降解塑料袋、造粒部分未建设)。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1.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潍坊兴佳洁日用品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 - 刻盘版.pdf 16.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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