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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三晶照明有限公司设备智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三晶照明有限公司设备智能改造项目
验收规模:年产500万套充电器外壳和1000万只充电器配件,整体性验收。
建设单位:浙江三晶照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工业园区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 2 浙江三晶照明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意见20260204.pdf 211.1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1 验收报告表(三晶照明).pdf 13.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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