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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捷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具配件5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及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捷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具配件5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捷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捷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黄圃镇祥安北路20号D座厂房三楼C2,项目用地面积为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家具配件50万件/年。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固化、天然气燃烧工序废气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90吨/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该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该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水喷淋沉渣,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一般包装废物、废滤芯及粉尘等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捷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祥安北路20号D座厂房三楼C2
联系人:杨星
联系邮箱:10532773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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