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河北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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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生态环境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100006

项目名称: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一阶段)

建设地点: 工程途经吉林省松原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河北省张家口市

建设单位: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长岭—张家口干线起自长岭联络站,止于张家口西压气站,途经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所辖共计5 市(盟)18 县(区、旗),管道全长1093.8km,其中吉林省境内102.3km,内蒙古自治区境内784.7km,河北省境内206.8km。管线设计压力10MPa,管径1422mm,设计输量60×108Nm3/a。此外,管线在张家口与陕京四线联通,陕京四线改线进入张家口西压气站需新建管道1k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一阶段).rar 239.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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