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船厂配套服务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烟台美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烟台煜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栋单层厂房(1#厂房和2#厂房),总建筑面积1662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4.52公顷,绿地率13.6%,建筑密度60.3%,容积率1.16,配套建设停车位145个。工程同步实施厂区道路、给排水管网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绿化面积0.61公顷,栽植白蜡、白玉兰等乔木及红叶石楠等灌木,并撒播草籽恢复植被。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71万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与回覆各0.37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洗车沉淀池;后期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及大面积绿化,配套建设雨水管道300米及植草砖铺装0.18公顷,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厂区设施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