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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变更)
项目地址: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厂内北侧的预留空地,不新增土地
项目性质:新建
污水来源: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苏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海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化成箔企业排放的工业污水。
项目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以乌环审〔2025〕12号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000m3/d规模的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工程,服务范围为集宁区3家化成箔企业排放的工业污水。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苏通公司(1000m³/d)和海立公司(3000m³/d)废水共用1套A2O法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m³/d;东阳光公司单独采用1套电化学法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1000m³/d。变更后,总规划处理规模调整为23000m³/d,分三期分段实施建设;对原有处理工艺实施改造,废止生化单元、增设双碱软化、平板超滤膜、除硼反渗透等处理系统。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的规定,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由15000m3/d调整为23000m3/d,属于项目处置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情形,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六条"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变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根据项目变更情况,重新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 建设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融圣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郭荣清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
(1) 评价单位:甘肃宜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雪洮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eZUjjMt6JrjE7zUg643uA?pwd=6emr 提取码: 6emr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docx 21.4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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