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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67#~71#泊位新增危险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67#~71#泊位新增危险货种项目
2.建设位置: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港区内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项目情况简述: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拟利用现有营口港鲅鱼圈港区67#~71#泊位,减少钢材货种年吞吐量 50 万吨,增加新能源汽车年吞吐量 30 万吨、增加储能器(锂电池)及包含锂电池的精密仪器设备类货物年吞吐量 20 万吨。泊位年吞吐量总量不变,67#泊位仍为 195 万吨/年、68#~71#泊位仍为 850 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六分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BFZxTeFRzHhI7dQB2vJNA?pwd=yh5j
提取码:yh5j
公众查询纸质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处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周边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