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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建设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建设内容:主要建设30MWp的光伏,建设4套制氢装置(每套制氢装置1000Nm3/h),1套气液分离装置,1套提纯设备及相应的压缩存储设备,年产氢气21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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