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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宁国市年产2.5万吨浓香压榨菜籽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宁国市沙埠粮油加工厂编制单位: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宣城市宁国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宁国市梅林镇沙埠街,总占地面积1.83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现有1#厂房并进行设备改造升级,新建2#、3#、4#厂房、门卫室及地下消防水池,配套建设内部道路、停车场及绿化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均为0.69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借弃方。主体工程中布设雨水管网660米,实施土地整治0.13公顷。植物措施包括综合绿化0.15公顷,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临时措施涵盖施工期彩条布苫盖3000平方米、临时排水沟600米及沉沙池3座,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厂区基础设施安全及生产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