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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厨余垃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厨余垃圾项目。
建设单位:赣州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王母渡镇新兴村榴坑里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红线范围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3′40.674″,北纬25°42′36.707″。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占地543.9m2的综合预处理车间,新建沼气柜和沼气发电机组,新建综合预处理车间臭气处理装置及沼气发电尾气处理装置,新建有机浆液处理设施、噪声控制措施等。
联系人:刘兵*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厨余垃圾项目.pdf 3.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厨余垃圾项目.pdf 163.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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