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长丰县造甲乡乡村振兴项目—造甲新村(大庄、街北)、造甲六村工程(南部地块)建设单位:长丰县造甲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造甲新村(大庄、街北)及造甲六村(南部地块)的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新建多栋多层住宅楼,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托幼设施及地下车库;同步实施小区内部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供电照明、消防系统及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占比符合规划要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2.5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8.6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弃渣。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施工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苫盖,沿施工道路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对绿化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农村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