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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司对“甘肃鑫蓝再生橡胶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处理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甘肃鑫蓝再生橡胶有限公司租赁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949号厂房,总占地面积约2000m2,本项目建设1条胶粉生产线,将外购废轮胎胶块进行破碎、筛分做成胶粉,并磁选废钢丝,不涉及热裂解等过程。建成实施后年加工废旧轮胎10000t/a。
现阶段1条年加工废旧轮胎10000t/a胶粉生产线,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均已均已建设完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鑫蓝再生橡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昆仑大道 3949号中段健康科技产业园311厂房
联系人:张立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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