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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笠泰活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内燃机活塞500万套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笠泰活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内燃机活塞500万套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笠泰活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内燃机活塞500万套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笠泰活塞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笠泰活塞工业有限公司拟建于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0号厂房二第一层和第三层,中心坐标为东经:113°26′16.292″,北纬:22°40′13.891″。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拟招聘员工40人。主要从事生产内燃机活塞,年产内燃机活塞500万套。
中山市笠泰活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内燃机活塞500万套新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中(角)环建表(2025)0036号审批立项,文号:中(角)环建表(2025)0036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集中处理。
则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②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融熔、自动浇铸、保温1、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水喷淋处理后+45米排气筒排放(DA001)进行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化(燃气炉和感应电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丝印、烘干、擦拭比印网版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与治理后的融熔、自动浇铸、保温1、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45米排放筒排放。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 第Ⅱ时段丝网印刷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产排的主要为部分原辅材料,做好对VOCS物料贮存和管理要求,项目使用VOCS物料应存放于室内,同时加强检测物料的密封性,保持包装容器的密封性良好,VOCS物料使用后对盛装的包装容器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项目的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密闭的危险废物房,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且危险废物房需要做好防渗、防漏和防雨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量,厂界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噪声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通风设备在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基本不会存在大的声环境问题。做好厂区的绿化工作,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除油剂包装桶,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水喷淋沉渣、含铝炉渣、含油金属碎屑、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废网版、废洗网水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除油液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笠泰活塞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0号厂房二第一层和第三层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4215072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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