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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帕里莫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智能家具制造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与同心路交口;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安徽鑫华家具有限公司1#厂房及2#厂房部分区域作为生产办公及仓储场所,租赁面积13140m2,其中2#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拟建设1条定制家具木工生产线(项目车间不设喷涂工区,部分家具需进行喷漆处理均外协处理),主要购置下料机、铣床、压刨机、打眼机、开榫机、冷压机、封边机等木工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定制家具4000套的生产能力;
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帕里莫.pdf 165.9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文本-安徽帕里莫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智能家具制造生产项目.pdf 2.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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