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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大邑104井钻采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编制单位:成都浚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成都市大邑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大邑县,属新建钻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及地面采气工程。钻前工程新建井场1处、方井1口及放喷池1座,新修进场道路172米并维修加宽原有道路,配套建设施工生产生活区及表土堆场。项目总占地面积2.68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97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排水沟修建、沉沙池布设及彩条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后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复耕和植被恢复,旨在保障页岩气资源安全高效开发,促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