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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宏海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宏海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宏海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凤翔中路37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0万元,占总投资的17.5%。本项目主要从事盆菜、佛跳墙、水产冷冻制品、鲍鱼罐头及花胶罐头生产,年生产盆菜140吨、佛跳墙145吨、水产冷冻制品65吨、鲜炖花胶罐头及鲍鱼罐头15吨。
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李生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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