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东莞市旭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旭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旭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罗嘉美路 6 号 3 栋 301 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旭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公示的内容:东莞市旭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罗嘉美路 6 号 3 栋 301 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4’23.716”,东经114°2’52.61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主要从事磨砂灯罩和改性塑胶粒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磨砂灯罩 81万个/年、改性塑胶粒 400吨/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 2968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第二次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附件1: 旭光废气处理设施.pdf 482.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旭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投产前调试公示情况说明.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关于东莞市旭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pdf 760.0 K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