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打印机磁辊1500万条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9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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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打印机磁辊1500万条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打印机磁辊1500万条项目一期(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ZX26053031-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永源路17号C栋二楼A区、四楼(中心坐标N22°18′9.054″、E113°28′8.508″),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从事打印机磁辊的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委托中山金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打印机磁辊1500万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中(坦)环建表[2025]0023号,申报的产能为年产打印机磁辊1500万条。

项目一期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442000MAC0MYD63R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30万元。年产打印机磁辊1400万条。

(四)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验收,此次验收属于新建项目一期验收,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坦)环建表[2025]0023号》及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本期验收原辅材料及设备如下:

项目原辅材料及年耗量

序号

名称

环评申报规模

一期竣工环保验收规模

剩余规模

所在工序

1

磁性尼龙塑料

2059吨/年

0吨/年

2059吨/年

原料

2

铝管

1510吨/年

1510吨/年

0

原料

3

铝制传动头

903吨/年

903吨/年

0

原料

4

水性涂料

21吨/年

21吨/年

0

喷涂、烘干

5

碱性清洗剂

0.6吨/年

0.6吨/年

0

除油

6

金刚砂

1吨/年

1吨/年

0

打砂

7

切削液

0.2吨/年

0.05吨/年

0.15吨/年

数控、模具维修

8

机油

0.1吨/年

0.1吨/年

0

维护

注:①根据企业提供生产期间塑料包材外购,因此不影响产能;

②项目一期不设注塑工序,企业改为购成品注塑件用于组装工序。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环评申报数量

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数量

剩余数量

所在工序

1

磁辊自动组装机

/

5台

2台

3台

组装

2

半自动装铝头机

/

4台

3台

1台

装铝头

3

手动装铝头机

/

3台

1台

2台

装铝头

4

数控床

/

12台

9台

3台

数控

5

自动检测打表机

/

5台

3台

2台

检测

6

水帘抛光一体机

每台配备一个水帘柜,水箱有效容量0.2m³

3台

2台

1台

抛光

7

抛光机

/

7台

7台

0

抛光

8

打砂机

/

2台

1台

1台

打砂

9

自动喷涂柜

1台喷涂柜含2 支喷枪,1 台喷涂柜含9 支喷枪,均无配置水帘柜

2台

2台

0

喷涂

10

烘箱

用电,11 米长

1台

1台

0

烘干

11

自动喷涂线

喷涂柜含6 支喷枪,无配置水帘柜,设有1 台烘箱,16 米长,用电

1台

1台

0

喷涂、烘干

12

磁芯包装机

/

10台

0台

10台

包装

13

专用磁性注塑机

260T10 台,360T5台

15台

0台

15台

注塑

14

破碎机

/

2台

0台

2台

破碎

15

冷却塔

3T

1台

0台

1台

辅助设备

16

除油池

尺寸:1m×1m×1m,水深0.8m

1个

1个

0

除油

17

清洗池

尺寸:1m×1m×1m,水深0.8m

1个

1个

0

清洗

18

空压机

/

5台

2台

3台

辅助设备

19

线切割

/

2台

0台

2台

模具维修

20

电火花机

/

1台

0台

1台

模具维修

21

铣床

/

2台

0台

2台

模具维修

22

磨床

/

3台

1台

2台

模具维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基本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50吨/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一期产生清洗废水96吨/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16.08吨/年、抛光水喷淋废水2.4吨/年,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二)废气

项目一期营运过程中产生喷涂、烘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臭气浓度),打砂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抛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数控工序、模具维修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①喷涂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两股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条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打砂工序废气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抛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数控工序、模具维修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一期营运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企业采取的防治措施有:①本项目生产车间墙面为混凝土墙面,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②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地安装、布局,较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风机等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并设置在厂内靠北一侧,远离敏感点一侧;③车间生产过程中,门窗紧闭,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地衰减。通风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④投入使用后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夜间不设生产;⑤风机置于室外设置隔音罩,设备与地面接触部位采用减震垫和隔震橡胶降低设备在运行时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1)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吨/年,分类收集,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表3-1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汇总表

序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

项目一期预计产生量

污染防治措施

1

沉降的金属粉尘

1.193吨/年

交由广东泰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2

一般废包装物

0.25吨/年

3

布袋集尘和水帘集尘

0.859吨/年

4

布袋除尘器过滤袋

0.004吨/年

5

铝管、铝制传动头超差工件

7.239吨/年

注:项目一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预计产生量由企业提供。

(3)危险废物:

表3-2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项目一期预计产生量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活性炭

900-041-49

20吨/年

分类暂存,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收运处理

2

废弃包装桶(机油+废机油包装桶)

900-249-08

0.054吨/年

3

含油废抹布

900-041-49

0.02吨/年

4

废切削液

900-006-09

0.02吨/年

5

废切削液桶

900-041-49

0.001吨/年

6

含切削液金属碎屑

900-006-09

1.61吨/年

7

废弃包装桶(主要为废水性涂料桶和碱性清洗剂包装桶)

900-041-49

0.432吨/年

8

漆渣

900-252-12

2.308吨/年

9

废过滤棉

900-041-49

0.26吨/年

10

除油废漆渣

336-064-17

9.6吨/年

注:项目一期危险废物预计产生量为企业提供。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验收监测期间)

根据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6月02日检测并编制的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打印机磁辊1500万条新建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ZX26053031-A)显示结果如下: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生产废水交由有资质的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喷涂、烘干工序废气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注:VOC国家未颁布检测方法,未进行监测)。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中的较严者;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3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h平均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要求。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和运营管理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五)总量

项目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0447吨/年,以89%工况折算排放总量为0.0502吨/年,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验收执行标准,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要求,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变动,项目建设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项目的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中山市利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庭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3943200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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