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包括验收人员签到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连海鑫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布局调整及厂房扩建工程
地点:大连金普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松海街8号
建设单位:大连海鑫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王部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已压缩)海鑫化工布局调整及扩建厂房项目验收报告.pdf等2个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euN11OjVo4l5tfg-xinHw 提取码: ue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