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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合美鑫电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合美鑫电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太安路虎门段11号1栋6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合美鑫电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东莞市合美鑫电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自主验收,现对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项目情况说明:东莞市合美鑫电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太安路虎门段11号1栋601室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2400m2,项目年加工电木骨架1600万个。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群众等。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Qol1WofG5zrVY22flCyRw 提取码: urzv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TLTm1f_NWrL4UEMbIAxHg 提取码: 2up6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0rDgC_oSBChxXcmFMj8mQ 提取码: rxtc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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