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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东莞承睿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林东三路11号2栋101室,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36.411",北纬22°50'48.214";
建设单位:东莞承睿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生产塑胶制品60万件/年;
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0月28日(7天);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永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5.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竣工验收报告.pdf 34.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其他说明事项.pdf 2.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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