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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电力新疆臻元阿拉尔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建设单位:阿拉尔市申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220kV升压站,规划主变规模4台容量为24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期一次建成。220kV侧采用双母线接线形式,本期新建4回主变进线间隔及1回220kV出线间隔,预留3回线路出线间隔安装位置;35kV侧按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计,每台主变规划2段母线,共8段母线。项目总占地面积2.45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运维楼、库房、警卫室、地下水泵房及消防水池、调相机楼、预制舱、箱变等建构筑物,以及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管网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1758万元,计划工期10个月,建成后将为上海电力新疆臻元阿拉尔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电力汇集与送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