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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3 月 8 日,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在中山市南头镇组织召开《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电塑料配件 900 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检测技术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及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查阅验收资料,勘察现场,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南头镇尚泽街1 号首层之一(东经113°18′43.992″,北纬22°42′17.712″),主要从事家电塑料配件的生产、销售,项目年产家电塑料配件787吨。项目预计总投资300万元,实际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为2123.56m2,建筑面积为2123.56m2。
本项目项目员工人数为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 天,每天工作1班,8 小时制(9:00-17:00),不涉及夜间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中山市美斯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电塑料配件 900 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南)环建表〔2025〕0077号。项目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竣工,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2000MAD5X3JN2H001Y),项目调试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环保投诉情况。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电塑料配件 900 吨新建项目建设内容,验收的主要生产设备见附件1,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附件2。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验收组的现场调查核实,本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通心河。
(2)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二)废气
(三)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取距离衰减、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广东省新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相关风险单元及其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级别为一般风险,并已设置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项目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号为:442000-2026-06424。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验收监测)》,*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1)项目生活污水各外排污染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均为达标排放。
(2)本项目烘料、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3)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丙烯腈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4)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5)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及噪声显示达标。项目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其营运期间产生的综合污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大于0.7904 吨/年,本次监测结果表明符合总量要求。
七、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进行了备案,主要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电塑料配件 900 吨新建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后续管理要求
1)企业须加强环境管理,控制好生产时间,尽量避免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监测。
2)应将应急计划张挂上墙,便于相关人员阅览,确保环境安全。
3)加强环保日常的管理,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好通风设施正常运转的巡查制度,及时维护好环保设施,确保粉尘快速扩散,达标排放。
4)严格执行环境监测相关规定,加强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污染排放进行定期监测。
九、验收工作组
中山市利格宏电器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 8 日
联系人:邱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本验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环评审批数量 |
一期建设数量 |
待验收设备数量 |
所在工序 |
1 |
搅拌机 |
/ |
台 |
5 |
5 |
0 |
混料 |
2 |
冷却塔 |
/ |
台 |
1 |
1 |
0 |
冷却 |
3 |
模温机 |
200KG |
台 |
3 |
3 |
0 |
辅助 |
4 |
注塑烘料一体机 |
震雄100T |
台 |
2 |
2 |
0 |
注塑、烘料 |
海雄128T |
台 |
1 |
1 |
0 |
|||
华美达128T |
台 |
1 |
1 |
0 |
|||
华大170T |
台 |
1 |
1 |
0 |
|||
震德180T |
台 |
1 |
0 |
0 |
|||
震德250T |
台 |
0 |
1 |
||||
华大190T |
台 |
2 |
2 |
0 |
|||
海天160T |
台 |
1 |
0 |
1 |
|||
海天250T |
台 |
4 |
6 |
0 |
|||
海天320T |
台 |
4 |
2 |
||||
海达320T |
台 |
1 |
1 |
0 |
|||
海天360T |
台 |
2 |
2 |
0 |
|||
海天470T |
台 |
1 |
1 |
0 |
|||
海天500T |
台 |
1 |
1 |
0 |
|||
海天650T |
台 |
1 |
0 |
1 |
|||
海天800T |
台 |
1 |
0 |
1 |
|||
5 |
破碎机 |
/ |
台 |
7 |
5 |
2 |
破碎 |
附件2:
本验收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环评审批年用量(吨) |
一期年用量(吨) |
待验收年用量(吨) |
所在工序 |
1 |
PS塑料粒(新料) |
250 |
208 |
42 |
注塑 |
2 |
PP塑料粒(新料) |
400 |
356 |
44 |
注塑 |
3 |
ABS塑料粒(新料) |
200 |
178 |
22 |
注塑 |
4 |
色母粒 |
52.2 |
46.5 |
5.7 |
注塑 |
5 |
机油 |
1 |
1 |
0 |
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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