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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顺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雀路9号中铁十二局集团安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安徽顺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满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杨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含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24.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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