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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动力厂组织召开“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5万Nm³/h空分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动力厂5万Nm³/h空分装置建设项目位于金昌市金川集团选冶化厂区,主要建设主体工程(制氧装置主厂房)、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供气工程)、环保工程,主要建设1套50000Nm3/h制氧装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2023年委托甘肃国桓通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5万Nm³/h空分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金环发【2023】513号)。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动力厂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集团选冶化厂区联系人:任东兴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检查组意见.pdf 116.1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报告.pdf 566.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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