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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金环怡投资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金环怡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金环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深圳金环怡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珠社区润东晟工业区10栋1层-2层,主要从事二类机动车维修和汽车美容,年维修量和美容量均为5000台。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公示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