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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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北一街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4°6′40.543″,北纬23°1′35.243″)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82平方米,主要从事抛光粉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抛光粉料5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09委托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392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圆筛10台、混料机2台、打包机8台配料斗8个、料斗6个、传送带1条、上料管10条、脉冲布袋除尘器4台、空压机2台;未建设的设备研磨机1台、直线筛2台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水喷淋用水:项目对投料、筛分、打包工序以及料斗仓顶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该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卸料粉尘:项目的原材料为浮石粉,由包装袋密封包装,卸料过程中仅有包装袋表面的少量粉尘在搬运过程扬起,此部分粉尘产生量较少,项目卸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拟在车间各个进出口设置软质垂帘阻挡车间内废气外排,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大部分会自然沉降在车间地面,同时设置移动吸尘装置对落地粉尘及时进行清理,防止出现二次起尘。

投料、筛分工序:项目投料通过密闭式传送带输送至圆筛中筛分均会产生颗粒物,粉料通过圆筛进行分级筛选过程会产生颗粒物,项目投料、筛分工序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打包工序、料斗仓顶废气:项目打包过程会产生颗粒物,打包工序与料斗仓顶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卸料粉尘: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卸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拟在车间各个进出口设置软质垂帘阻挡车间内废气外排,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大部分会自然沉降在车间地面,同时设置移动吸尘装置对落地粉尘及时进行清理,防止出现二次起尘;卸料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投料、筛分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投料、筛分工序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打包工序、料斗仓顶废气: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打包工序、料斗仓顶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7~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锐士达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清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

建设单位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

监测单位

广东清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员

设计单位

广东锐士达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写人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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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意见.pdf 242.0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广东豪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 4.3 MB , 下载次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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