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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防洪排涝通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防洪排涝通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防洪排涝通道项目
项目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洪道
建设内容:新建防洪排涝通道工程长度603米;新建明沟工程长度15米;道路破复工程;管线迁改工程;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水务局
(2)联系人:丘主任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甘肃敏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联系人:陈工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富强路922号
(5)电子邮箱:2812192921@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s-gxUxYP5DsOd_pz5t4Qw 提取码:b2jc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现场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也可通过公示预留联系电话、邮箱提前咨询预约。查阅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60708r06BQ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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